2024年7月16日,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發布了關于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開發新內容的使用指南,旨在幫助相關人員了解使用GenAI的法律影響,并提供了一份建議清單,列出在評估使用AI軟件生成新內容時需要考慮的內容,如法律背景和行業狀況[1]。
1.當前立法環境
數據挖掘與版權:2019/790/EU號《數字單一市場中的版權指令》(DSM指令)允許研究組織和文化遺產機構為了科學研究的目的進行數據挖掘。當任何機構出于任何目的進行數據挖掘時,只要“挖掘”的文本是合法訪問的,并且版權所有者沒有明確禁止為數據挖掘目的使用該文本/作品,數據挖掘也是合法的。
AI生成內容的版權保護和所有權:目前,對于由生成式AI工具創建或輔助創建的作品是否受到版權保護,以及誰擁有最終的版權,存在一定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一般而言,要獲得版權保護,作品必須是原創的。關于所有權,通常情況下,作品首先歸其作者所有,但員工在正常工作過程中創作的作品通常歸雇主所有。歐盟議會通過了《人工智能法案》(將于2026年全面生效),該法案引入了適用于AI開發和使用的綜合框架,但并沒有解決使用GenAI創作的作品的所有權問題。
2.使用GenAI開發新內容的風險
版權侵權:未經許可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來訓練算法可能導致版權侵權。
版權保護和所有權:AI生成作品的版權歸屬復雜,可能屬于算法創建者、用戶或無人擁有版權。服務提供商的條款和條件對確定版權歸屬有重要影響。
商業利用和第三方侵權:企業在使用生成式AI工具時需注意作品的所有權問題以及潛在的第三方版權侵權風險。應仔細審查相關的條款和條件,以確保合法使用并避免侵權。
[1] EUIPO,https://intellectual -property -helpdesk.ec.europa.eu/news -events/news/artificial -intelligence-and -copyright -use -generative-ai -tools-develop -new-content -2024 -07-16_en#:~:text=Generative%20AI%20is%20capable %20of%20producing%20new%20typ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