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PPH新試點項目自2020年1月1日啟動,于2021年1月1日進入第二階段。巴西工業產權局接收來自其所有合作國家/地區申請人提交的PPH請求每年上限600件,每個申請人每周可提出1件PPH請求,國際專利分類(IPC)同一部下接受來自其所有合作國家/地區申請人提交的PPH請求每年上限150件;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在中巴PPH新試點項目下接收PPH請求上限五年共500件。
在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提出PPH請求的,請按照《在中巴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項目下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提出PPH請求的流程》,提交請求及必要文件。詳見附件1(中文)及附件2(英文)。
在巴西工業產權局(INPI)提出PPH請求的,請按照新的項目指南文件提交請求及必要文件。詳見附件3和附件4。
附件1 在中巴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項目下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提出PPH請求的流程(中文).pdf
附件2 在中巴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項目下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提出PPH請求的流程(英文).pdf
附件3:巴西局新的項目指南文件鏈接1
附件4:巴西局新的項目指南文件鏈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