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名稱 | 適用情形 |
著錄項目變更請求 | 用于新增/刪除/修改申請人、發明人、代理機構、共同代表或通信地址的名稱、地址、國籍、居所、指定國、電話、郵編、電子郵箱、代理機構代碼等信息(中文申請應包括名稱和地址的中英文信息)。 |
根據細則26條的改正 | 用于根據細則第26條對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附圖以及序列表等文件的形式缺陷改正,例如附圖不清晰、請求書和說明書中的發明名稱不一致、附圖未連續編號等形式缺陷,改正形式缺陷不能超出原始申請的范圍。 |
細則91條明顯錯誤更正請求 | 用于根據細則第91條進行明顯錯誤更正請求,例如申請文件的錯別字、權利要求項重復編號等問題以及其他在國際主管單位看來是明顯錯誤的問題。 |
后提交申請文件 | 用于對申請文件遺漏內容進行后續提交,需要注意的是后提交申請文件會影響到國際申請日的重新確定。 |
確認援引加入聲明 | 用于對申請文件遺漏內容進行后續補正,所遺漏內容應完整包含在優先權文件中,需要注意的是援引加入可能會影響到國際申請日的確定,因為在進入國家階段后,某些國家/地區可能不認可此方式的補正。 |
增加/改正優先權請求 | 用于新增/修改優先權信息,包括優先權號、優先權日和受理該優先權的國家(或地區組織)等信息,每項優先權應同時包含上述三種信息,請注意正確填寫。 |
恢復優先權要求的請求 | 用于恢復在先申請日在12-14個月內的優先權,提供未在優先權期限內提交國際申請并要求恢復優先權的原因說明。 |
制作優先權文件請求 | 用于請求受理局制作并向國際局送交優先權文件的副本。 |
優先權文件的提交 | 用于提交DAS碼或制作優先權文件副本請求。 |
撤回聲明 | 用于主動撤回國際申請、主動撤回優先權要求、主動撤回對部分國家的指定以及主動撤回國際初步審查要求及選定。 |
補交專利代理委托書 | 用于委托書的提交。 |
關于微生物的保藏說明 | 用于提交與生物材料有關的國際申請涉及的微生物或其他生物材料的保藏事項的說明,包括保藏單位名稱、保藏單位地址、保藏日期、保藏號及保藏事項在說明書中出現的段號和行號等信息。 |
信函 | 在申請人不明確需使用的中間文件類型或無其他適用的中間文件類型時使用,內容可自由撰寫,可選添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