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援引加入?
援引加入是補充國際申請遺漏部分的一種方式,具體是指:如果申請人在提交國際申請時遺漏了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或附圖,或者這些項目中的部分內容,并且該國際申請要求了優先權,同時這些遺漏的項目或部分又包含在所要求優先權的在先申請中,根據PCT細則4.18,申請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援引加入的方式將遺漏的項目或部分加入到該國際申請中,且不改變國際申請日。是否能夠通過援引加入將遺漏的項目和部分加入到國際申請,由受理該國際申請的受理局決定。如果受理局對援引加入的程序予以了保留,且提交國際申請后明顯需要加入某些遺漏的項目或部分,申請人可以請求受理局將國際申請傳送給作為受理局的國際局,國際局接受援引加入遺漏的項目或部分 。
另外,還需注意的是,適用于援引加入的在先申請必須是在國際申請提交時就在國際申請請求書中優先權聲明中提及的在先申請,任何在國際申請提出后增加的優先權要求,不能適用于援引加入程序。
二、如何利用援引加入提交遺漏文件?需要費用嗎?
當受理局收到國際申請文件,并發現該申請遺漏了某個項目或部分內容,將發送通知書(PCT/RO/103或PCT/RO/107)告知申請人該情況并提示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通知書發送之日起兩個月內)提交遺漏的項目或部分。如果申請人想通過援引加入的方式將遺漏的項目或部分添加到國際申請中,應當在該期限內提交相關的文件。但如果受理局未發送相關通知,申請人應當在國際申請文件提交日起兩個月內提交相關的文件。提出援引加入的相關文件包括:
①以書面請求的方式提交援引加入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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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墼谙壬暾埖母北?如果申請人已提交或在請求書中指明由受理局代為制作或傳送,或已通過DAS提交在先申請文件,則不需要再次提交在先申請的副本);
④如果在先申請的語言沒有使用國際申請的語言,應當將其翻譯成國際申請的語言;如果該國際申請還應翻譯成國際檢索單位接受的譯文或國際公布的譯文,應當將其翻譯成相應譯文要求的語言;
?、菰谶z漏部分的情況下,在信函中指明遺漏部分出現在在先申請中的具體位置,如果涉及到需要提供譯文的,還應指出在譯文中的具體位置。
援引加入程序不需要繳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