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撰寫本報告。內容包括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有關收費和減免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等。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間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總體情況 (一)制定我局工作要點 2014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我局高度重視,立即召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及責任人會議,討論、制定了《國家知識產權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該工作要點分別從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推進重點事項信息公開、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及有序開展日常工作等幾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明確了工作任務和責任部門。 (二)推進專利行政執法案件公開 2014年4月,印發《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公開有關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具體事項的通知》,明確公開的主體和權限,對公開的內容、時限、方式等予以規范。要求除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案件外,對作出處罰決定的假冒專利案件和認定侵權事實成立且作出處理決定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均應當主動公開案件名稱、違法者姓名或違法企業名稱,以及主要違法事實和處罰(處理)種類、依據、結果等,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自2014年6月1日起,地方知識產權局應主要通過本部門官方網站公開行政執法案件信息,也可以選擇公告欄、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予以公開。公開的案件信息應以適當方式便于公眾查詢。 (三)加強信息解讀 針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者專業性比較強的政策性信息及相關重要信息,辦公室加強統籌,要求信息產生部門加強事前輿情風險評估,制定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的整體方案并及時報辦公室。公開前,按規定審批并同步考慮相應解讀事宜,準備解讀預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讀材料;公開時,同步配發解讀材料,及時組織專家科學解讀、闡釋,增進公眾對相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四)重視業務培訓 根據工作需要,繼往年針對有關部門負責人、聯絡員的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后,今年擴大培訓人員范圍、豐富培訓內容,專門組織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分管局領導和辦公室主任就政府信息公開開展培訓,邀請權威專家對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行詳細解讀,以具體實例介紹了近年來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未來發展趨勢,收到良好效果。 二、主動公開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2014年《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共新增信息406條。其中,組織機構信息6條,政策法規信息1條,綜合政務信息20條,發展規劃信息2條,財政預決算信息4條,人事教育信息71條,紀檢監察信息7條,專利管理信息42條,專利審批信息160條,專利合作條約1條,專利文獻服務7條,集成電路信息70條,專利代理信息9條,戰略工作信息6條。 按照財政部統一規定公開了我局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 (二)政府網站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開收取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4年,我局未因信息公開而被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六、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規定和要求開展了很多工作,但距離“陽光政府”的要求和社會公眾的需求還有差距,主要體現在:(一)主動公開意識仍需進一步加強。我局對于政府信息公開采取“誰制作、誰公開、誰負責”的工作方式,由信息產生部門首先確定信息公開的相關屬性,而一些信息產生部門對信息公開還存有疑慮,一般不愿公開,要達到公開為常態還需不斷努力,強化公開意識。(二)信息的解讀與回應措施有待加強。信息產生部門事前輿情風險評估能力普遍不高,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者專業性較強的信息缺乏足夠的預見性,同步制定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的整體方案存在困難。 針對上述不足,2015年我局將開展以下工作: (一)加強人員配備。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只有專人負責而沒有專門機構的現狀,研究成立專門的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加強力量配備,增加工作人員,促進信息公開工作開展。 (二)繼續制定年度工作重點。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將任務層層分解,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規定完成時間,在執行中及時督促落實,確保措施落到實處,穩步推進信息公開工作。 (三)繼續推進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公開。繼續規范公開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定期對全國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公開工作開展督導檢查。 |